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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将实施特种作业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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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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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内外有关资料统计,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约占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总量的80%,目前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已超过1200万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对保障安全生产十分重要。
国家安监总局人事司主要负责人介绍,在目前执行的有关法规中,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没有明确特种作业人员范围,部分地方自行设置了一些工种,导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混乱,有关行政部门存在职能交叉,造成不依法培训、重复培训、多头发证等现象,给企业带来负担的同时,也给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带来困难。
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培训部主任林燕如介绍,调整后的特种作业范围共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与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相比,将危险物品作业规范为危化品安全作业,增列了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艺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和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等16个工种。还增加了石油天然气安全、冶金(有色)生产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3个作业类别。
林燕如说,目前,特种作业人员中存在着大量的农民工。考虑到危化品企业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规定》对从事危化品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学历要求做出了特别规定,即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除对特种作业类别、工种进行重大调整外,《规定》还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修改,强调了安全培训、考核等内容,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